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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在理论学习、警示教育、检视问题上多用力、多走心、多出汗,推动学习见实效。
理论学习“多走心”,逐步强化思想“纯度”。崇高的党性修养,离不开健全的党内生活,离不开党员干部自身对党章党规党纪的深入学习和深刻把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党性教育、纪法教育相结合,坚持逐章逐句学入脑入心悟,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不断剔除思想“杂质”,强化思想“纯度”
警示教育“多用力”,以案说法筑牢防线。党纪学习教育是让我们“受警醒、知敬畏”,更是要让我们“守初心、明担当”,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融入为民造福的生动实践中。警示教育不能“大水漫灌”,要注意突出精准性,增强震慑力,根据案件发生的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一方面要针对性地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把课堂搬到庭审现场、案发单位,以零距离旁听的方式,用活“案中人”警醒“身边人”,另一方面要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年轻干部、农村党员干部等教育对象,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分层分类、精准开展警示教育,持续督促党员、干部自警自省,绷紧纪律这根弦。
检视问题“多出汗”,加强清廉作风“硬度”。《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2024年度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参加单位组织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条例》要求和学习落实情况,同时检视整改不仅要解决现实而紧迫的问题,还要着眼长远、谋划将来。应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要坚持大力弘扬践行党的优良作风,以加强清廉建设为目标,自觉净化“工作外三圈”,在小事小节上不改本色、小恩小惠上不丢原则,持续擦亮清正廉洁作风“金色名片”,以实际行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款场乡人民政府 向柏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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